前幾天某友人特地請了下午假,去逛百貨公司,準備血拚母親節檔期的化妝品、保養品,三不五時就傳來訊息,幾個女人的群組,就開始響個不停,感覺差不多的商品,她就拍了內容量的成分表給我們看,我們就很認真的查單字,看看差在哪裡,大學聯考、公司考核,都沒有那麼認真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啊~這瓶比那瓶好,這瓶有六胜肽耶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我覺得保溼最重要,所有的肌膚問題都是水份不夠啦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欸~幫我看看,有沒有可以擦頸紋的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我上買了一瓶淡斑的很有用,妳看現在還有沒有折扣!」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講到保養,女人的嘴是永遠停不下來的,不管妳幾歲,不管妳曾經對自己有麼隨便,總是會到了某一個階段後,想要留下自己最美好的樣子,有些人十九歲,有些人二十九歲,但不管是幾歲,保養除了讓自己更漂亮外,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,那就是我們都不想要變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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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後記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當我準備要寫這個故事的時候,其實我是有一點心痛的,想到了幾段被現實狠狠摧毀的愛情,這才明白,關於愛,不只是你和我兩個人,而是你的所有和我的所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原本以為愛就是我喜歡你,而你也喜歡我,然後我們兩個人在一起,從今以後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,但現實是我喜歡你,你也喜歡我,從今以後要開始經過很多磨練和挫折,才會離幸福美滿近一點點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也有可能,來不及幸福美滿,愛就在某個日子夭折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於是,我們學會了紀念愛情,用盡一切方式來折磨自己,把那段失去,狠狠的刻進自己的血肉,因為並不是愛情消失,而是我們過不了現實巨大的崩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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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和她的第一次見面,是我剛踏入這又酸又苦偶爾天降神恩,才會有一點甜頭的社會職場的第一步,是的,她正是面試我的主管,我已記不清楚當時的狀況,但我沒忘的是她嘴角的那顆痣,當她在面試時笑著說著的時候,那顆痣總是有股莫名的力量,要我觀賞它的各種角度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於是,我錄取了,原因是「是個專注認真的人」。雖然到現在,我仍然沒有告訴她,那時候純粹只是我太專心看她的痣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她不是一個容易討好的上司,因為她的點永遠讓人抓不住,公司的人都說她很有個性,有的前輩甚至偷偷告訴我,跟她相處了好幾年,依舊無法了解她,對剛新人的我,除了適應什麼叫工作外,我並沒有多餘的力氣去「巴結」她,也許是這樣,反而慢慢的跟她熟稔了起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那時候,我二十二歲,她三十二歲,她常常看著我說,「真好,妳才剛要長大,而我已經開始變老。」然後,我就會一臉不知所措,僵硬的點了點頭,她說的是事實,但我不知道怎麼回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接著她就會開始大笑,然後對我說,「欸,妳這樣不行,都出來工作了,做人要學會圓滑,當我這樣子說的時候,妳要笑著回答,哪有,妳看起來還很年輕啊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於是,我重新來過,盡可能的爆發微笑對著她說,「哪有,妳看起來還很年輕啊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她馬上叫我閉嘴,接著恐嚇我不準用這種聲音跟她說話,然後把我趕出她的辦公室,我笑了笑,想著她說的做人要圓滑,但三十幾歲的她卻比我身上還要多刺,她從來就不是一個需要人家對她圓滑的人,她要的東西叫真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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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上星期六的天氣有點特別,雨落清冷的好像全世界都失去了聲音,只剩自己一個孤零零的賴在床上,捲著棉被,把自己牢牢捆住,好隔絕冷空氣對皮膚的肆虐,但不知道是被子太單薄還是溫度太低,我依舊覺得涼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翻開看了一半的書,讀了幾行又放到一旁,打開電視從06按到78,又再次把搖控器丟到角落,電腦雖然是在運行,但桌面依然出現等待連線的視窗,空有電也沒有靈魂電腦螢幕,和我對視了三秒,我又再把頭塞回棉被裡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想做點什麼事,卻又什麼事都不想做,不是身體沒有力氣,而是心無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在想,七十歲的我,會不會怪罪二十歲的我、三十歲的我或是四十歲的我?也許是看完單身溫度後的衝擊,當我們執著在某一件事情上的時候,錯過的那些人生風景,我們可以單擔的起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也許,我在替現在的自己,找一個很好的理由,好來告訴三十後或四十後的自己,當初的我是如何的身不由已或是深謀遠慮,才會做出如此無奈或聰明的決定,我在被窩裡和七十歲的自己對話(雖然我不一定能活到七十歲)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在想,其實人生很多的不安,都是因為我們無法負責,不是對別人而是對自己,對自己是不是能有一個交代,我們害怕後悔也不想遺憾,對每一件事總是想了又想,做或不做,留或不留,我們總是在三考慮,不是擔心別的,而是擔心能不能對之後的自己,有一個「交代」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好友LINE我要不要出門晃晃,我說不了,我擔心七十歲的我,會坐在輪椅上咒罵三十歲的我,沒事喝那麼多酒幹嘛?LINE失去了回應,十分鐘後她打來,「請問這是XXX的手機嗎?」她懷疑我被盗帳號了,我翻了白眼的回她,「是,而且我知道妳是誰,妳前二天才去打了肉毒桿菌,現在臉超繃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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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她們的故事④ - 她是壞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不夠認識她的人,對她總有三個印象,脾氣差、個性直、說話不留情面,總結下來的感覺只有一個,那就是她「這個人很難相處」,但事實上,我卻覺得全世界,再也沒有人比她好相處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每一次的聚會,她總是第一個出現,先幫我們跟餐廳打點,看看位置是不是適當,畢竟我們自己用餐的時候,也會很怕坐在一群大嗓門笑的花枝亂顫的女人們旁邊,她就會坐在最邊上的位置,不多話的她,總是聽著我們聊天微笑,偶爾加入幾句她精闢的言論,不是個喜歡追求存在感的人,但是每當妳吃的滿嘴油膩,她就會第一個幫妳遞上紙巾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只是她不能接受遲到,對她來說,約定就是約定,自己必需要算好出門的時間,她無法理解為什麼約好十二點見面,卻總是會有些人遲到個二十分鐘、三十分鐘,讓大家苦等,別說來電告知,連大家打去的電話都不接,匆匆忙忙的到了,又編了一堆令人無言的理由,雖然彼此心知肚明,但也只能把氣生在心裡,臉上堆起微笑,說聲沒有關係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她卻會嚴肅的指正遲到的人,希望下次聚會要注意時間,不要不接電話,會讓大家擔心,我覺得她做的對,比起我這種想假裝沒事的人,我覺得她勇氣可嘉,但我卻又擔心她會得罪別人,她卻告訴我,「我不在乎得罪不了解我的人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是的,因為真正了解她的人,並不會有機會讓她得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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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為什麼,是他先來到我的世界?為什麼,他會在我的生活裡遲到?如果交換順序,也許,我現在已經是幾個孩子的媽了,也或許,那個時候,我們就不會這樣不歡而散,徒留一堆遺憾,朋友這樣對我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很有同感的點了點頭,是啊~如果我先遇到他,或我現在遇到他,也許結果都會不一樣了,可惜,他們在我的生命裡出現的前後,都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,而他們出現的順序,卻改變了我的愛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三十歲以前,我把每一個交往的對象,都當做可能是守護彼此一輩子的伴侶,於是愛的嚴謹、掏心掏肺、用心良苦,可惜,血汗堆積成的愛戀,並沒有打動他們想要自由的心情,於是一個一個從我身旁飛走,我說服自己,他們都該屬於那片廣闊的天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用愛來束縛他們的我、太自私,他們教會了我,愛情不是必需、愛情不是唯一,於是我學會用另一種方式來對待愛情,用另一種看法來解釋愛情,他們訓練了我,享受孤單分解寂寞,於是,我不再用血汗來談戀愛,而是用血汗來愛自己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漸漸的明白了,原來我的愛情需要呼吸,我也需要呼吸,愛情總是在我的行事曆裡,被其他的行程掩蓋,瑜珈、語言、音樂、電影、美食、朋友、家人等,學會大口呼吸之後,對自由也有了慾望,不喜歡被干涉、不喜歡被打擾,偶爾更喜歡一個人的獨處的時候,我被前幾段的愛情,磨練的如此老成、如此看淡、我感謝他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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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回到家換好衣服,我便在家門外等,我可不想要陸震華又走進我家,跟我爸媽又聊開了,我可是忍受他們那種奇妙的眼神二天了,再讓他進去一次,肯定情況會惡化。

 

      在門口等不到三分鐘,他車子就到了,我慶幸的鬆了一口氣,覺得自己真的非常聰明。

 

      他停了車走了下來,「妳怎麼會在外面等?有等很久嗎?」

 

      我搖了搖頭,對著他說:「我們走吧!」

 

      「先跟妳爸媽打個招呼吧!」他說著,然後往大門走去,還好在他按電鈴之前,我先拉住他了。

 

      「我爸媽不在!」我說。

 

      然後很順利的他喔了一聲,我們就到醫院復診,醫生說我沒事了,但還是先不能吃油膩的食物,所以陸震華帶我去吃了清粥小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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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我和她們的故事③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曾經說過,她是我朋友裡最特別的一個,特別的死心眼、特別的寬宏大量、特別特別的愛著她的另一半,她對愛的執著,讓我始料未及,因為她的特別,她對愛的付出,也讓我分毫不及,我說,妳是不是有病?她說,覺得她有病的人,才真的有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然後,我們就會在星巴克裡討論誰才是真的有病,這個遊戲我們玩了好幾年,始終沒有一個結果,而且仍在持續中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和她認識,是幾年前的事,一開始,我並不敢太接近她,跟我不一樣的是,大部分的不敢接近我,可能是我不笑沒表情的時候,看起來很難相處,會有距離感,而不敢接近她,則是我感覺,我們好像活在不同的星球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第一眼看到她,是在朋友搬新家辦喬遷宴的時候,她是朋友妹妹的家教,穿了一件亞麻長杉,配了一件白色長裙,再穿著一雙咖啡色涼鞋,過腰的長髮沒有經過人工損害不染不燙,亮亮的披在身後,背了個超越我二倍的大包包,我帶的可能是家當,但她帶的可能是她的一生,雖然臉上帶著微笑,但我把那抹笑定義為自我防禦之禮貌客套,就是「我對妳笑了,我表示善意了,所以妳不用靠過來的意思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於是,所有人都離她很遠,她就坐在一旁,喝著她的茶,拿著個小本子,不知道在寫些什麼,她並不特別漂亮,但卻是十分清秀,我的眼神總是會不自覺看她,就是有一種很特別的氣質,很吸引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聚會結束之後,我準備去騎摩托車的時候,她走到我旁邊跟我說,她出門忘記帶錢包和手機,沒辦法叫她男友來接她,問我能不能送她回去,我點了點頭,於是她很豪邁的拉起長裙,然後跨坐在後座,我說妳都不怕曝光嗎?她只說,她只怕她得用走的回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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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我氣的丟下叉子,然後往他腳上狠狠一踩,女生的老招,但一直很好用,接著拿了我的包包,離開Charlotte

 

        往家的方向走,不到一分鐘,他抱著HAPPY追上來,「開開玩笑,不要太認真,SORRY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一點都不好笑。」我轉過頭看著他,很好笑的是他穿著襯衫西裝褲,外面罩著一件圍裙,腳下居然是那雙英雄牌拖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時候,我又笑了出來,真的沒有發現他居然穿著這雙拖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可是妳笑了耶!」他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在心裡嘆了一口氣,對他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,想生氣也沒辦法,想不生氣也沒有辦法,放慢腳步,讓他不再追的那麼辛苦,其實是我不太想再聽到英雄牌拖鞋打在地上的聲音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有一點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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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她們的故事②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們總是會覺得漂亮的女生,不管走到哪裡,處處都吃香,帶著姣好的面孔完美的身材,就是通往幸福人生的第一張機票,會飛往快樂美滿的結局,我們不得不承認,外表的確是我們認識一個人的第一眼印象,然後總是會因為這第一眼,而失去了客觀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不要說美女在男人心中是特別的,帥哥在我心裡也是獨一無二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誰不喜歡美麗的東西?我們都喜歡看,甚至喜歡到想擁有,這就是人性,只是在於自己對自己誠不誠實,至於要不要對外人誠實,那就得看個人了,畢竟我也常聽見某些男性朋友說,「女人嘛,當然要找個心地善良、有氣質,又賢良淑德的,外表都是假象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接著就會看到他們帶來的女友,一個長的比一個漂亮,一個穿的比一個裙短,重點是那妝和香水,簡直是連蚊子都不敢靠近,還有,動作稍微大一點,幾乎就會曝光的胸前,也許大部分的男人喜歡,但我有說我想看她的長輩嗎?事實證明,對於美的事物,我們大多抗拒不了,唯一能帶我們走向正途的,也就只能培養我們對於「美」的眼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而我,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,便覺得這個女生好美,別說濃眉大眼又是鵝蛋臉,看了不少小林志玲,但我覺得沒有人比她更適合小林志玲這個別稱,就連講話細細溫柔的聲調,也跟志玲姐姐一樣,別說男人聽了會酥軟,我聽了都快融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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