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問我,「如果膩了,該分開嗎?」
膩了,滿嘴的甜味卻忘了甜味嚐起來是什麼滋味的話,有什麼理由不分開?我說著,你在電話那頭笑了笑,質疑我的回答,「確定嗎?搞不好只是感情遇到了瓶頸,這樣就分開不是很可惜嗎?」
話不都你在說?
我向來是一個勸離不勸合的人,所以常常會惹來某些人的不滿,像是好友的男友或是好友的女友,又或者是好友本人,當他們對我哭訴著另一半不洗澡、不刷牙、愛血拚還是上廁所不關門,喜歡放屁給他聞的時候,我只會說,「這麼不喜歡,那就分手。」
有時候朋友會馬上變了個臉,「妳幹嘛這樣,有這麼嚴重嗎?」「我只是想跟妳抱怨一下。」可是他們當下根本不了解,那情景真的不是只有抱怨,而是像另一半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,哭著數落的另一半的不是,這種模樣,不叫他們分手的我,還算是個人嗎?
學著喜歡另一半的缺點,也是愛的表現之一,他上廁所不喜歡關門,也許是他想跟妳分享最真實的自己,她早上不喜歡刷牙,搞不好是因為她昨天晚上刷過了,想省水節省資源,我們從出生到現在,三十幾年的習慣,要為了一個剛認識幾天或者幾個月的人改變,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