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情也是一種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中午和剛失戀的高中同學吃午飯,其實我真的要說,跟失戀的人去吃飯,請選擇安全的食物,儘量避免有刀叉或是像是酒精這一類的餐廳,但我並不曉得同學失戀,她提議要去吃西堤,我好想吃肉,便一口答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吃飯的時候,她從前菜就開始在罵前?男友,應該是前男友吧!雖然他們現在是先分開一陣子,但是不管怎樣,只要決定分開就是算是「前」了吧,儘可能的重新過自己的生活,過沒有他的生活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可是我親愛的同學,整頓飯就是在罵與討論前男友,講到男友跟她分手的原因,是因為男友覺得另一個女人需要他的照顧,我同學就算沒有他也可以過的很好,所以前男友提了分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她在講的時候,剛好在切牛排,超激動,好像餐盤的那塊牛排就是前男友,想把它碎屍萬段,我只能說分手的前男友還沒有資格當那塊好吃的牛排,我吃的膽戰心驚,講話也很小心,很怕她一失控,刀子就往我的臉飛過來,雖然我從來就不是靠臉吃飯的,但我還是很愛我這張平凡的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妳不覺得這種藉口很爛嗎?什麼叫做我可以照顧我自己?什麼叫她比較需要人家照顧?同情她就要跟她在一起嗎?」同學切牛排,切到連隔壁桌的人都在看她,你就知道有多大聲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藉口當然很爛,同情不要用在愛上,因為同情在愛情裡,也是愛的一種,你會同情一個人,代表你對他有過多的關心和憐愛,而那些關心已經超過一般的同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你在逛夜市看到年邁的媽媽推著失智的兒子,你會同情,你會多買幾包貴森森的口香糖,你不在乎價格,只希望他們的日子可以過的好一點,但你會因為同情,就住進他們家,照顧他們嗎?同情非洲沒飯吃的小朋友,你會透過世界展望會認養小孩,但你會飛去非洲照顧他們嗎?除非真的是自己的兒子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所以你會因為同情一個人而跟他在一起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如果會,那就不是同情,不管是喜歡還是覺得對方不錯,還是很愛對方,會和對方在一起不會因為同情,那只是欺騙自己欺騙別人的說法,聖經羅馬書12章15節的經文說: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這就是同情,當別人喜樂的時候,同別人一起喜樂,這就叫同情;當別人哀哭的時候,與別人一起哀哭,這就叫同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你絕對不會為了同情一個人,而犧牲自己。用犧牲好像有一點狠,應該是說不會因為同情一個人,就勉強自己和對方在一起,記得很久很久之前,有一位還不錯的男性,追求我差不多半年,那時候我沒有男友,但對他就是沒有感覺,朋友都會說幹嘛不跟他在一起,他還不錯啊~我心裡OS我又不是李大仁(那時候還沒有大仁哥啦),而且他追的這麼辛苦,好可憐喔!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可憐就要跟他在一起嗎?那他不是更可憐?你不會因為可憐一個人而勉強自己去愛他,因為這樣會可憐了自己,所以在愛情裡的同情,那已經不是同情了,而是愛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送甜點的時候,我才跟同學講我的感覺,因為那時候危險的餐具都收起來了,而且喝的是冰紅茶,她失控的話頂多就是翻倒飲料,但至少我不會有生命的危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所以,他是真的愛上那個女人?」她一臉難過的看著我問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嘆了口氣,「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愛,但一個男人不會因為同情一個女人而跟她在一起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同學哽咽的說,「所以什麼她比較需要照顧,什麼我比較堅強都是騙人的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只能說這不是騙人,只是男人在這個時候,愛上了需要照顧的女人,而他又喜歡這種照顧別人的感覺,所以才想跟那個女人在一起,但當初他會和我同學在一起,也是愛她堅強獨立的個性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總而言之,那就是變心,沒有更好的解釋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更何況,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應該需要被照顧,你會覺得他需要你的照顧,那只是因為自己想照顧他而已,這個時候,請正視自己的心,你對這個人,是不是有了超過同情的關愛和憐惜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不要欺騙別人,也不要騙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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