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底要不跟我在一起?

 

        他到底要不要跟我在一起?友人KK最近照三餐問我這個問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他昨天約我去吃飯,而且下雨他還擦去臉上的水珠,把他的外套脫給我穿,還一直問我會不會冷,幫我調車內溫度,還跑去便利商店,買了杯熱的重烘焙給我,還記得我不加糖,這樣難道不是喜歡我嗎?為什麼他還不跟我在一起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怎麼會知道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問他不是更快,為什麼要問我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覺得女人在面對感情,很容易處在一個被動三萬點的狀況,不要看現在這世代,女人好像都很敢愛敢恨,其實我身旁的女人都是臭俗啦,不管她是四十五歲,還是二十一歲,對於主動這件事,要不是覺得沒面子,就是怕連朋友都當不成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很多男生大概也都是吃定這點(好好好,男生先不要生氣,有些女生也會),很多女生才會有機會在KTV大唱曖昧讓我受盡委屈~找不到相愛的證據,的確,水珠擦了就沒有了,他的外套你還是得要還他,重烘焙其實很小杯,三大口也就喝光了,證據在哪裡?在你自己的心裡,各種推測和小劇場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他如果喜歡我的話,為什麼還不跟我在一起?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他沒有那麼喜歡妳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句話很殘忍,但我卻覺得它是很多感情問題的最真實的原因,畢竟陷在愛裡的我們,要去推翻和證實,我深愛的那個人,其實沒有那麼喜歡我,是全天下最殘酷的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當你能面對全天下最殘酷的事後,相信我,你就再也沒有什麼好害怕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KK和這個男生曖昧了快兩年,每撐過半年,我就要請KK吃一頓飯,幫她補補身子,畢竟曖昧比戀愛還要痛苦,元氣大傷不說,可能還會出現心悸、焦慮、失眠的症狀,再順便表達一下我對她的敬意。

 

        KK總說,她相信他對她是有感覺,FINE!這個我當然也相信,大部分的人談戀愛,都不會做無本生意,一個人對你沒有意思,不要說什麼擦去臉上水珠,他還怕你弄溼他的車,人就是這樣,有愛的時候連放屁都說香,沒愛的時候你說的話都當放屁,不要罵人家現實,是愛本來就是這麼現實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想想那個劈腿的前男友,想想那個愛上別人的前女友,嗯~懂?

 

        感覺一定是有的,多強烈才是重點,強烈到可以願意為妳放棄整座森林,就只要守護你這株小樹,才有在一起的可能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,有些人的愛需要慢慢磨,有些人可能一點燃就是煙花砰砰砰,不管他多久,是你能忍受多久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常說能喜歡上一個人,是一件很有勇氣的人,畢竟當你喜歡上了一個人,看到他會笑,想到他會覺得開心,但有更多的時候,你想的是,他會不會也喜歡我?他有喜歡我像我喜歡他那麼多嗎?我對他來說,到底是什麼?

 

        要面對猜測、不安和自己的得失心,才是關於愛最大的功課,考題千變萬化,比十二年國教還複雜,還不一定可以畢業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戀愛也有一樣的狀況,但曖昧比較慘的是,沒有明確的關係,有很多事,你就沒有資格過問,比如KK剛剛問我,他昨天一天,都沒有打給我,他去哪了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怎麼會知道。

 

        KK並不是沒有其他的追求者,但她就是喜歡那個男生,所以其他的追求者,她都沒有放在心裡,其他朋友勸她,不要把重心放在一個曖昧的對象,她嘴裡說好,但仍然為那個男生空出時間,只怕他臨時約她,仍然為那個男生,照顧她最討厭的貓,仍然為那個男生做便當,只因為他會忙到沒有時間吃飯。

 

        KK的情緒就跟著那男生的忽冷忽熱,開始起伏不定,只要那個男生沒有跟她聯絡,她就會睡不著,但又不敢主動聯絡對方,怕對方覺得煩,覺得緊迫盯人,有一次四五天沒消沒息,KK就至少哭了三天,我說,就打給他吧~KK死撐著不打,然後對我說,這樣最好,就這樣不要再聯絡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結果隔天,他一打來,KK就忘了要跟我去看電影,和他去吃飯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沒有怪她,因為我很清楚,我也很明白,她走過的路,我也走過,喜歡一個人,就是會如此的沒有志氣,就像不怕寂寞裡的莫子晨,但千萬不要笑別人沒有志氣,因為最後都會打到自己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問KK,妳還能撐多久?KK說她快撐不下去,但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哪有什麼不知道該怎麼辦,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不是怎麼做,而是你還不敢面對怎麼辦後的結果,曖昧只要放到陽光下,就只有兩種結果,一個就是手牽手走下去,一個就是見光死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能夠手牽手當然最好,但見光死也不見的不好,置之死地而後生,把你的感情一直放在一個不會給你相同對待的人身上,沒有意義,除非你是蕭博駿,幸福的定義,就是不管有沒有在一起,都可以為她做事,從一個曖昧的人,變成一個長工,難道就不覺得自己可憐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的曖昧最多半年,超過半年,我就覺得自己快要瘋掉,對於感情,我不是很有耐心可以一直處在模糊不清的處境裡的人,每天都只能在心裡想著,他喜歡我?他不喜歡我?他愛我?他不愛我?其他事都不用做了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當我發現自己超過負荷的時候,我會很直接的說,不然你現在是要怎樣(開玩笑的啦~哈哈),我會向對方表白,我喜歡他,對於我們之間的關係,他有沒有什麼想法,KK對我說,她做不到,她覺得女生主動很尷尬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再說三萬次,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,「主動」一點都不尷尬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主動是你在乎自己的感覺,你尊重自己的感情,你想要為你自己的感情負責,所以主動提出詢問,不管結果如何,你努力過了,你不會有遺憾,後悔則更不需要,因為後悔就留給,那個沒有接受你的愛的人吧!

 

        KK問,你怎麼知道,沒跟你在一起,對方就一定會後悔?

 

        對方是不是真的會後悔,我當然不知道,但我知道我自己,我知道我很勇敢面對結果,我知道尊重我自己的感覺,我知道自己是個真誠面對感情的人,我知道自己不會後悔,那就夠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就像當我告訴對方,我喜歡他,他給我的答案是,我也喜歡妳,但我還沒有準備好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還沒有準備好,那是他的問題,我無法幫他解決,會不會有一天,他準備好了,但我已經愛上別人了,我不知道,又或許,我還不夠讓他喜歡到可以準備好,都有可能,這些可能,都是他的問題,不是我的。

 

我只能解決,我自己的問題,就是明白,現在這個人,並不能給你什麼,說清楚了之後,怎麼面對自己的選擇,繼續喜歡,還是漸漸收回,這才是我們自己要解決的。

 

坦白,其實就是不要給自己後路,往前走,就對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畢竟,人生的選項,並不是只有和他在一起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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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