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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在計程車上,面對家裡那些永遠無法解決的狀況,無力的嘆了八百次氣,在我懷裡的阿咕咕很識相的一個聲音也沒發,一大早載到我這種奇怪的客人,司機先生也不停的從後照鏡察看我的狀況。

 

在我要下車的時候,司機先生對我說了一句,「小姐,人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,看開一點,不要想太多啊!」

 

    我微笑的謝過司機的溫暖後,在巷口下車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就是看超開,才不想回去台南,一切順其自然,過自己想過的生活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才剛下車,就聽到林樂晴大喊我的名字,「童依依,妳肯回家啦!我都快忘記妳長什麼樣子了。」我也才三天沒有回家,這話會不會說的太過分了點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抬起頭,就看到她站在早餐店的煎檯前,還拿著煎鏟指著我,一付好像逮到女兒一夜未歸的媽媽一樣,我笑了笑走到她面前,「我這麼漂亮,看過的人是很難忘記的,更何況我們同居了十幾年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咳咳咳~」突然傳出咳嗽的聲音,我轉頭一看,原來是孫大勇。

 

他正坐在一旁的吧檯前吃早餐,連吃個早餐都會噎到,雖然明白他精神年齡只有六歲,但不知道他的行為年齡也一直沒有長大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樂晴倒了杯水給他,「你是有多想要被食物噎死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孫大勇喝了一大口後,恢復正常的說,「是童依依亂講話好不好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用左手很大力的揮了一掌在他背上,那聲音真的是又結實又響亮,「我說的是事實好不好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孫大勇又開始大咳,才剛三十歲已是一根凋零的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的眼神才離開孫大勇,就看到樂晴正拿著小雞塊,在偷偷餵食阿咕咕,我急得拍掉她的手,「林樂晴,妳又來了!妳再餵牠吃人的食物,我就去用妳的廚房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廚房是樂晴的生命,她的房間可以很亂、可以很髒,但廚房不可以,那是代表廚師的自尊心,自從我大二把泡麵煮焦後,她就禁止我使用廚房,她願意在我肚子餓的時候,當我的廚師,也不要我去廚房煮東西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於是這十幾年來,我只好善用她這位廚師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樂晴馬上臉色一變,把雞塊往自己嘴塞,然後含糊不清的說,「幹嘛這樣,偶爾讓牠享受一下不行嗎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不行。」因為我希望牠可以陪我久一點,所以希望牠可以很健康。

 

「好了,我中午要進公司,先回家換衣服。」我看了下早餐店的時鐘,已經快十一點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早餐吃了沒?我早上沒做妳的,因為妳沒有回家,我現在幫妳烤個吐司夾蛋?還是招牌三明治?」樂晴吞下雞塊後說。

 

她看起來已經要開始動作了,我急忙的說,「不用了,我去公司再隨便吃就好了,我先回家了。」接著,抱著阿咕咕走出早餐店。

 

樂晴不放過我,在我走出早餐店後,還不停的在我背後喊著,「不吃早餐會變老,妳知不知道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知道,知道,知道妳每天都吃早餐,所以皮膚最好,不是我在說的,樂晴跟我一樣大,但每次一起出去,人家都以為我是她姐姐,個子小皮膚好,就是有童顏的優勢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樂晴和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樣子幾乎沒有改變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考上台北的學校後,我本來著手要找學校附近的房子,沒想到康尚昱跟我說,他的直屬學妹家裡,有空房間要出租,原本覺得要跟別人的父母一起住,會有點不方便,所以拒絕,但他卻告訴我,樂晴的父母都已經都過世了,那一瞬間,我連房子長的怎樣,地點在哪裡,我都沒有問,我就直接跟他說,我要過去住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現在依然還能記得那時候的感覺,是一種孤單的同病相憐。

 

康尚昱並沒有發現我的心思,只是很開心的覺得,雖然我故意選了和他不同的學校,但我還是在他的掌控之中。

 

住處還有另外二個同居人,是明怡和立湘,我搬進來的時候,明怡已經和樂晴一起住了,她們是很要好的同班同學,至於立湘,是大三的時候,我和明怡外出買晚餐,在路邊撿到的,因為她被不良房東呼攏,本來要租給她,後來又租給出價更高的人,她一個人和一堆行李坐在路邊,看起來很無助,後來又知道,她跟我同一間學校,是剛入學的小學妹,我只好求樂晴收留她。

 

一住,就從大學住到現在,已經十年以上了,但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,想要離開過這裡,因為這裡有太多回憶和過去,捨不得也不想放下,對我來說,這裡更像一個家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她們才是我的家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我回來了。」我對著在客廳悠閒的兩個人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明怡左手正拿著本吉本芭娜娜的書專注的翻著,右手端著著杯咖啡,長髮落在白色長針織衫上,黑白分明,柔柔軟軟,好像棉花糖一樣。立湘則是趴在沙發上,翻著厚重的設計書,戴著大黑框眼鏡,全套黑色運動衣,左手拿著的那份吐司,一口也沒有動過。

 

明怡抬起頭來,對著我微笑,「終於回來了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無奈的笑了笑,我只是在外過夜三天啊,又不是三個月。

 

立湘則是被跑到她旁邊的阿咕咕吸引,馬上起身,抱起阿咕咕,對著牠說:「你回來啦!」

 

跟立湘同居那麼久,她只有對阿咕咕才有熱情,對我們其他人都是冷冷的態度,那時候還跟樂晴討論過,這孩子是不是有自閉症,她不愛說話,一到天黑就不出門,後來知道她的個性就是這樣,我們也就慢慢習慣了。

 

我看著明怡問,「妳今天晚班?」

 

她點了點頭,「是啊。」明怡和康尚昱在同一間飯店工作,明怡是負責飯店VIP貴賓服務,見過不少大明星,上次還服務過LADY GAGA

 

「我要去換衣服了,中午要進公司。」說完,我就馬上走回房間,門也不關的直接脫起衣服,這就是女生同住的好處,而且我們還有一項非常人道的規定,就是不能留男友過夜,這項規定讓康尚昱悲喜交加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還在想要穿哪一套的時候,明怡的聲音在門旁響起,「對了,妳衣服我幫妳燙好了,放在左邊的衣櫃裡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我轉過頭,給了她一個感激的微笑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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