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友大我幾歲,長的很像林志玲,跟我這種矮子硬說自己是林志玲不一樣,她從國中開始,就不缺人追,我問她,妳交過幾個男朋友?她說不要問這種無法計算的問題,我只能表示羡慕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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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前陣子,裘布在鬧離婚,我沒有參與,因為我很忙(是說也不關我的事),大家討論的非常熱烈,一堆朋友也在FBLINE鬼哭神嚎,大吼怎麼可能?(為什麼不可能?)大叫怎麼可以?(為什麼不可以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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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覺得生氣是一件好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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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昨天某友在跟我抱怨男朋友,說到手了就不珍惜,我不知道為什麼常有人有這種錯覺,其實啊~會珍惜就是會珍惜,跟到不到手沒有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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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總是無意或有意的,犯了相同的錯誤,可是相同的誤會一旦又產生,無意最後仍只能成為有意,然後再也無法挽回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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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好開始整理家裡,丟掉過期的食物,洗好了碗盤,再把髒衣服丟進洗衣機,書房地板上的書也一一歸位,用吸塵器吸著地板,再用抹布把地板擦乾淨,阿咕咕好像想要討好我一樣,我在哪裡,牠就在哪裡,陪我整理這一整個很像二戰過後的現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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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覺得台灣人大部分,非常大部分,非常非常大部分,(自己覺得是全部,包括我自己)都是愛呷假細粒,愛愛假拜拜的人,我們可以自己變成一個族群,口是心非種族,從今以後只有一族,族群融合,沒有紛爭,世界和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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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不是結果,它只是一種選擇,而我,又在分手後的第三百六十四天,做了另外一個選擇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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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今天衣服真的脫光光,世界赤裸,不是性愛影片或照片流出,對我來說,享受都來不及了,哪有時間拍?而是最近上演的父女大戰,打的讓我有點招架不住,很想無視,但很難,大家也知道現在的媒體(攤手),每天都有新版本,家務事變成八點檔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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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有用任何一種方式,FBMAIL、留言來詢問過我感情問題的人,大部分應該都會得到一個答案,就是我都會叫大家分手,先說絕對不是因為我單身,要大家一起加入我,我雖然脾氣不好,但是我真的很善良,會扶老太太過馬路那種善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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