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友大我幾歲,長的很像林志玲,跟我這種矮子硬說自己是林志玲不一樣,她從國中開始,就不缺人追,我問她,妳交過幾個男朋友?她說不要問這種無法計算的問題,我只能表示羡慕。
很多人追,怎麼挑,就是眼光的問題,但她沒有運氣,也沒有眼光,就是憑著一股愛的傻勁,覺得他不錯,那她就完全投入,再加上耳朵硬,聽不進去別人的話,她不停的在愛裡吃大虧。
每一次都說以後不這麼做了,但每一次都做。
十八歲那年,因為懷孕,最後決定結婚,我覺得很好,畢竟她可以少用掉幾個男人,大家的機會都變多,結婚的前兩年,老公還在當兵,她就幫忙夫家的生意,無論做的多認真,還是得不到婆婆疼愛,為愛甘之飴的林志玲,捨棄了她的伸展台,邊賣陽春麵邊照顧的樣子,在我心裡始終是惋惜的。
以她的條件、以她的聰明,她不該只是這樣子,但能持好一個家,也不是件簡單的事,她在她自己的位置,做好該做的事,她覺得快樂就好。
老公退伍之後幹了番事業,眼看她就要從苦命媳婦變成老闆娘的時候(超級勵志),老公卻偷吃劈了腿,她掙扎過後決定放手,於是什麼都沒有帶,小孩也沒有帶走半個,只有帶了一百萬債務出了那個家。
十八歲結婚,二十五歲離婚,就算再可惜,任誰都覺得這是一個重新開始的契機,於是我陪伴、我鼓勵、我陪她重新進入職場,但太漂亮就是無法專心工作,無論賣什麼,都一堆人追(人正真好),她又開始把重心放在愛上,失去了眼光,一個又換過一個。
我甚至陪她去趨過邪,算命的說她八字輕被跟了很多個,所以感情才會不順(那我應該也跟了不少)花了一筆錢,喝了些符水,聽著算命師唸著咒語,再燒了些紙錢,我們都以為這樣又可以重新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