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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前兩日跑出去玩了幾天,回台灣的時候,在機場遇到一個好久沒見的小學妹,認真的說,應該是好友的妹妹的直系學妹,簡單的說,去頭去尾之後就算是我的學妹,好幾年沒見到,原本清純甜美大學生的樣子,現在已經變成很會打扮的上班族女郎,非常有的女人味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蔡依林唱的沒錯,不只是女大十八變,是七十二變,而外表,也只是這七十二變裡的其中一變,剩的七十一變,像是個性、思想、觀念等等,才是最重要的改變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太久沒有碰面,她拉著我想要多聊一會兒,我當然也很開心,畢竟這來來去去的機場,能夠這樣巧遇,不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嗎?

 

她叫她男友去幫我們買杯咖啡後,對,是「叫」,不是「請」,她說,「欸!去幫我買二杯咖啡來。」

 

我們就在機場大廳裡坐著,先是聊聊彼此的近況,她在外商公司擔任採購助理,男友是科技業工程師,好不容易排到二個人都可以出國的時間,所以和男友去關島玩了幾天剛回來,然後開始抱怨男友的表現不佳,不夠體貼、不夠細心、不夠照顧她,不管她怎麼教育男友,他都學不會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接著又問,「姐姐,妳應該很會訓練男人吧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我聽了只想苦笑,我連狗兒子都教不好,怎麼去訓練男人?(我沒有要把狗跟男人比的意思喔!)於是只好自動略過這個問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聊了半個小時之後,我得要趕高鐵,只好先說再見,約好下一次上台北時,再一起吃飯,坐在高鐵上,我其實一直在想,我們剛剛聊天的那些內容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她說,「我真的覺得男人都是B段班學生,講也講不聽,聽也聽不懂,妳就是只能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而且對他們不能太好,一對他們好,就會爬到妳頭上撒尿,什麼愛啊,早就都被尿澆熄了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要不是我曾經看過她聽黃色笑話會臉紅,我真的不會相信,這樣子的話會從她嘴裡講出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妳有被尿澆熄過嗎?」我很好奇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當然沒有啊!我是不允許這種事發生的,我有好多朋友都很會訓練男友,手才剛抬起來,咖啡就在放在手上了,還要剛好三十九度,是不是很厲害?女人就是要活的像女王一樣,讓男人對妳百依百順,對吧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這個問題,我也自動略過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這一次自動略過的原因,不是我不知道怎麼回答,而是這個想法,我在她這樣華麗麗的年紀時,也曾經有過,也曾經和好友們一起討論,怎麼讓男人聽話?怎麼讓男人死心塌地?但我必須說,如果要成功,就只能取決於妳的好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妳得要先有一群很會教育男人的好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是我的好友,大部分若不是從馴獸師變成保姆,就是變成秘書,再悲慘一點的,就是變成老母,而有的則是直接放生,讓他們自己去找到下一個主人,所以我當然是什麼也沒有學到,唯一學到的是,「越緊繃的關係,就越容易產生秘密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就像妳拿出一張紙來規定愛情,在紙上開始編號,這場愛情,要照我的規則來走。

 

第一,每天都要打電話跟我說早安、午安、晚安。(以這種請安的頻率,不順便打給自己的爸媽,不是很不孝嗎?)

 

第二,不管去哪裡都要打電話跟我報備,就算去巷子前面買菸都要打。(那媽媽叫他去隔壁借醬油要打嗎?)

 

 

第三,逛街的時候,一定要幫我提東西、拿包包,還要空出一隻手來牽我。(妳知道嗎?當男人沒有手幫妳拿手拿包,只好夾在腋下的時候,有多少人笑他嗎?)

 

第四,車子的前座,除了我還有你媽、你姐、你妹以外,不准讓別的女人碰,也不可以送別的女人回家。(不如直接規定三等親以外不能接送?)

 

 

第五,眼睛裡只能有我。(是打算要他鬥雞眼一輩子嗎?)

 

若再加上我自己還有那些不成材的朋友規定過的,不只有第七點第八點,甚

至可能會到第七十點第八十點,記得我自己也曾經規定過這些,好來彰顯自己的權威,以為讓男人聽話,是一件很風光的事,但這些其實都是造成愛情破裂的壓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當你訂好規則的時候,大部分男生都會答應,因為對當下的他們來說,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反應,就是「反正答應了,妳就會開心」這樣就好了,但大部分的女生,就會把這個答應,當做是一種承諾,然後把這幾點家規倒背如流,好檢視你那一點沒有做到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忘了請安,你是不是不在乎我了?忘了報備,你是不是跟別的女生出去了?原本以為可以約束對方,但其實都是在羈絆自己,然後不安、接著發火,燃燒自己卻照亮不了愛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唯一的一個信念,只有「你不聽我的話,就是不愛我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接著就變成了攻防戰,妳越是想找他把柄,他就建造越多謊言和秘密來掩飾,一層又一層,看不到真心,更何況是愛,早就變成洋蔥的心,等妳想要找尋的時候,就得剝掉一層又一層的洋蔥,然後嗆的自己眼眶發熱、辣的自己流涙不止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在過去的每一段感情裡面,我總是希望對方愛自己比較多,這樣比較幸福,因為多一點的愛會變成握在手裡的籌碼,就是馴獸師手裡的鞭子,用愛來指使對方、用愛來規範對方、用愛來禁止對方,用愛來完成自己想要的愛情的樣子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其實他願意為妳做的這一切,並不是因為妳的規定,也不是因為妳假裝來的權威,更不是妳學來的訓練技巧,若不是因為對方愛妳,怎麼甘願被妳統治?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有些女人是天生的女王,她的氣勢就是她的魅力,她不需要訂定任何一種法條,就會有人甘心成為她的子民,蹲在她的前面,為她穿鞋,有些人是後天的製造女王,只能改變自己的本性,然後虛張聲勢,沒有想過白雪壞公主,也只是A片裡才會出現的情節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所以,我放棄當個四不像的女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,我發現統治自己比駕馭別人還要容易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更發現,也許找一個愛自己比較多的另一半會很快活,但卻不一定會比較幸福,人生的遊樂園裡,愛情是一座蹺蹺板,有上有下,有來有往,我們各自往前退後來找到愛的平衡,對我來說,這樣探索的過程比較有意思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們只能當掌控自己人生的女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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