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是會和一群好友做些很無聊的協定,比如每個月都要有一天單身會,不管你現在有幾百個對象,參加的規定只有一項,就是不能攜伴參加,記得有一個朋友和男友愛的正烈,連分開一個晚上好像都會呼吸停止,所以她不小心帶了男友來參加,自此以後,從單身會中被剔除,當然偶爾平常的聚會,還是會約她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單身會說穿了,不過就是另一半不在,可以大聲講話的時候,通常會有二種狀況,不是女人抱怨男人,就是男人不滿女人,然後我只要說,「那其實可以分手。」就會出現,「唉唷~他也沒有那麼不好啦!」,「其實我真的很愛他。」之類的回答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就只好偷笑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愛怎麼可能沒有抱怨?面對深愛的另一半,再怎麼完美,都會有一項讓你最受不了的事,我們不就是從這裡學習包容和體諒嗎?偶爾發發牢騷,我覺得都是很好的事,說說另一半不愛洗澡,唸唸另一半太愛血拚,這些其實聽起來都是甜蜜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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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你有沒有一種經驗,總是在某年後的某一天,知道幾年前你喜歡的那個人,其實也喜歡你,很多人會惋惜,感嘆著如果當初我們都勇敢一點就好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前幾天收到高中同學的喜帖,他要結婚了,人生真的有很多不可能,因為他太愛自由,太愛無拘無束,所以我們總認為他不可能為任何一個女人停留,看到他要結婚的消息,大家都覺得好像夢一場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尤其是當我們的感情好到,全班同學都以為我們在一起,當我大學交了男友時,還有他的高中好友,來質問我,為什麼要拋棄他,但天知道我們根本就沒有在一起過,我們會一起去打電動、一起去看棒球、一起去圖書館看書,常常在膩在一起,你說我有沒有喜歡他?

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是有,那為什麼不去問他,你是不是也喜歡我?我真心不敢。同班同學被拒絕了多尷尬?

 

        上了大學偶爾也有聯絡,但分隔二地,時間一長,聯絡的次數就少了,記得最後一次遇到他,是二年前的同學會,他帶著女朋友和大家寒暄,那女孩像太陽一樣,開朗又溫暖,看著他的臉,我總是會想起那一段曾經淡淡的暗戀,那曾經的美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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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前陣子捷運報連續四天刊登的內容,跟大家分享一下。

      我們都有可能是四個症狀裡的一種,有些人可能是複合型的,但如果四種症狀都有的,那也不是沒藥醫,處方永遠都是愛惜自己。

加油~我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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症狀一:愛很簡單卻又很難。

 

[本文]

      打開房間的燈光,我的眼睛不太能適應,突然一瀉而出的光亮,看到鏡子裡的我,像個鬼似的雙眼腫脹、面容憔悴,上次這個樣子,是為了阿傑,今天個樣子,是為了安東尼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走到廚房想喝點水,和正要去洗澡的老媽照了個面,抬起頭看著老媽,淡淡的對她說:「以後他打來就說我不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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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昨天好友打電話跟我抱怨,她幫忙公司同事處理感情問題,結果搞的裡外不是人,是說感情這種事,本來能處理的就不是人,是神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們在談戀愛的時候,對方難免會踩到我們的雷,除了對他爆炸之外,再來就是要跟親朋好友們訴苦,他可能只是上廁所忘了沖,你為了要強調自己的苦,就會說他上廁所都會滴到外面,面對這種問題,朋友也只能好心的建議他可能要去看一下泌尿科,再拍拍你的肩膀,說聲清理辛苦囉!

 

        人都是這樣,為了希望別人跟他同仇敵愾,最好的方法,就是假裝弱者,因為人的心永遠都是同情弱者的,掉個幾滴眼淚,我們都會想為他叫屈,更何況是自己的朋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真的很慶幸,雖然我的朋友也是同情弱者的那一種,但他們從來不覺得我會是弱者,所以我也沒辦法跟他們抱怨什麼,因為他們總是會說,你有沒有先好好檢討你自己?

 

        對,你一根手指頭指著別人的時候,不要忘了另外四根手指頭指的是自己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以前年紀小,講的是義氣,不管朋友對不對,欺負我朋友就是不對,現在年紀越來越大,講的是道理,任何一個紛爭絕對不是一個巴掌拍的響,任何一次吵架,沒有誰是對的誰是錯的,如果每一次吵架就一定要分出誰對誰錯,這不是戀愛,這叫辯論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因為好友的同事和男友,為了結婚買房子要登記在誰名下的事吵的不可開交,站在女生的立場,朋友當然建議女生要有保障啊,結果男方傳了簡訊,請我朋友不要管他們的家務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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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大家都在說李大仁跟程又青,我的MSN狀態上,女的都希望自己是程又青,因為可以擁有李大仁,男的都很想揍李大仁,因為他創造了新的體貼標準,搞的女友老婆都說你為什麼不能像李大仁一樣?

 

        可憐的男性朋友們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剛剛上網把第十三集看完,很愛這部戲,是因為我很愛林美秀,程媽媽給程又青的愛與勇氣,好像透過螢幕我也得到了一點,那種自然又直接的感情,真的讓人無比的溫暖,好想問怎麼會有人這麼適合演媽媽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私心很愛林美秀小姐(重複第二次)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一打開電視,連新聞都在播這部戲所帶來的熱潮,再來就是大家對這部戲結尾的評價,有人說感動的捨不得和這部戲分開,有人懷疑第十三集是編劇的鄰居寫的,不管什麼說法,只要是說法,它就永遠不會是客觀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永遠都有人不喜歡你,但永遠都有人在心裡珍惜你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但,我們在埋怨結果的時候,是不是有試著想過,也許我們不滿意的,永遠都是我們現實生活中的反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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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結寂寞行動二:收藏雪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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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分手、分開、分離,任何一種分,都代表一種關係的結束,不管是愛情還是習慣,決定要分,那就要有承擔分之後,可能會帶來的不適應、難過、低落還是空虛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如果不能承擔,當初又為何要做這種決定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是一個直腸子的人,說的好聽叫做坦率,說的不好聽就是固執、自以為是,我必須承認自己是個很自以為是的人,覺得自己的標準才是標準,自己的原則才是原則,自己沒有灰色地帶,就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,可以在那麼多模糊不清的界線裡穿梭自如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真心不懂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就像我不懂為什麼學妹半夜打電話給我,哭著說她想跟前男友復合,就是因為最近的自己太空虛,想要有人疼愛,想要有人呵護,覺得還是前男友對她最好,所以想要復合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,當初不顧一切想要跟他分手的人是妳,妳說妳受不了他的扭扭捏捏,受不了他的沒有主見,即使我當初說了多少他的好話,妳還是想要跟他分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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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還記得第一次分手的時候,過了幾個月的行屍走肉,不知道自己在幹嘛,每天最大的慰藉就是跟朋友去喝酒,傻的以為酒精真的可以麻痺一切,但酒精麻痺的永遠只有身體,現實是還是清醒的站在那裡,等著自己去接受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談了幾次戀愛之後,分手就變的像人生的一個過程,畢竟能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到最後,就跟中樂透一樣,需要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在對的時間遇到不對的人,只能覺得遺憾,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只能覺得造化弄人,畢竟愛情,不是只有我愛你、你愛我就可以完成的一件事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分手,雖然是一段愛的結束,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分手,時間不對、愛人不對、感覺不對、環境不對,任何一種不對,它就是不對,即使覺得可惜,也要記得可以可惜愛情,但不能可惜了自己,自己的快樂,永遠都比愛情來的重要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分手,也是另一種開始,開始回到一個人自在的生活,開始把專注力放在自己身上,開始傾聽自己內心的需求,開始檢討自己在過去的那段愛情裡,學到了什麼,失去了什麼,而現在的自己擁有了什麼,既然是一個新的開始,又有什麼好悲傷的呢?把心痛轉化成期待,期待自己變的更好,遇到更好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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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質世界的下場,
出去就是比行頭、派頭,
誰送了Hermes的限量包包,
誰送了chanel的限量手錶。


名牌不是要拿來比較,
精品是取悅自己,不該是拿來污辱別人。


比較精品也就算了,
如果還要比睡過幾個男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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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他好像沒有以前那樣愛我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為什麼?因為以前不管我去哪裡,他都會馬上來接送我,不管我多晚打電話給他,他都會陪我聊一個小時,半夜我想吃蚵仔麵線,半個小時後,就可以吃到,不管逛街逛多久,都不會不耐煩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所以他是你的許願精靈,當你想要什麼的時候,摸他二下,他就會完成你所有的願望,如果這樣才是愛的表現,那我只能說你要的不是一個愛人,而是一張黑卡,你就算半夜想飛去埃及都不是問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  兩個人一開始想愛的時候,因為新鮮、因為急迫的想把對方融進自己的生活,想了解對方的想要所要需要,想要這段愛可以穩定甚至可以無堅不摧,所以花了大把的時間,想要了解對方,但在穩定了之後,卻又認為平淡摧毀了愛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沒有了轟轟烈烈、你儂我儂、十八相送就不是愛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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