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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若按照正常規則來說,要喝的爛醉如泥的人應該是我才對

 

        但是,我卻得照顧一個今天不知道為什麼發了瘋,把酒當水喝的顧采雅,這些弟弟們,真的有能耐把顧采雅搞成這副德性?

 

        認識她十幾年,還是第一次看她這麼失控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包括她現在我的車上,大唱台灣創作天王周先生的成名曲「可愛女人」,在采雅的字典裡,是沒有音準這兩個字的,上帝創造萬物之公平,在這裡完全表露無遺,她口中哼著曲,卻沒有一個音是對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聽的我火都快要起來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而且這位大小姐,還非常仁慈的把車窗打開,和大家一起分享她的五音不全,經過車沒有一台不是把車窗打開大笑的,我最擔心的是,會有熱心的民眾拍下來,然後檢舉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采雅,妳可以不要再唱了嗎?」我真的忍不住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不好聽嗎?」采雅臉上露著無辜的表情看著我,原本漂亮的頭髮被風吹的散亂,卻有另一種慵懶的美麗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可惜我還有理智沒被她的美色俘虜,「不是不好聽,是不能聽!」如果說出我心裡想的實話,會傷她的心,我也沒有辦法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她看著我,嘆了口氣,「好吧~那不唱了。」然後,坐起身,像個正常一點的顧采雅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妳還好吧!」我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我很好,這點酒就要讓我醉,不太可能,不要忘記,我是妳們調教出來的喔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連喝茫了,都還能給我們這些姐妹一刀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今天怎麼喝這麼多?心情不好嗎?」我問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采雅笑了笑,「有好也有不好。」

 

    「怎麼說?」

 

    「雖然弟弟們讓我對男人失去了一點信心,不過,我最近有遇到一個不錯的對象喔!」她露出甜甜的微笑說著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聽了,覺得非常有意思,顧采雅這個在愛情面前,全身上下都超級矜持的女人,從來沒有說過她對某個男人有興趣,通常都是說的都是某個人正在追求她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種第一次主動說出來的好感,可是真是唯一一次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真的假的?」我很懷疑的問著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真的啊~因為我們公司想代理他們公司的精品,他剛好是台灣區的業務經理,上次去台北跟他開會,人真的非常棒喔~重點是,他大我四歲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噗~我忍不住笑了出來,原來年齡才是她的重點。

 

我接著說:「可是,這麼好的話,怎麼可能還是單身?像這種年紀的好男人,不是gay就是死會了。」

 

「他不是gay!」采雅非常肯定的說。

 

「那就是死會了!」我說。

 

采雅的嘴角頓時往下掉,我趕緊再澄清:「也有可能他真的是例外,這個世界上的事很難說的。」

 

她認同的點了點頭,嘴角瞬間回恢復原來的角度。

 

「希望妳能手到擒來囉~」我當然希望姐妹們,都能得到真心的疼愛,至於我,現在最大的願望,則是擁有平凡簡單的生活。

 

不過,我想這最大的願望,對我來說是一大奢望,采雅嘴裡說了沒事,才一扶她進家門,大小姐就當場在客廳裡,給我狠狠吐了二回,吐完了再自己走回房間睡覺,看著她進房門的背影,我很想哭。

 

只能硬著頭皮,花了半個小時幫她清理好客廳才離開,這中間我有幾度胃裡的酸味也是直衝而上,除了強忍沒有別的辦法。

 

沒想到,卻忘了處理腳上踩過那些嘔吐物的鞋子,搞的現在車子裡,飄散著一股濃濃的惡臭味。

 

回到住處已經是半夜二點半了,我趕緊把車停好,沒有注意到旁邊,就一腳踩下來,好樣的,我的鞋跟又陷入水溝蓋,因為踩下來的力道過強,鞋旁那些美麗的碎鑽,就這樣跌進了水溝好幾顆,我的心好疼啊

 

彎下腰看著殘破不堪的新鞋,我真的忍不住大罵出髒話:「shitshitshit…。」

 

「能夠四處罵髒話,妳真不簡單啊!」一道男人的聲音,在我背後響起,我嚇了一跳,趕緊轉過身去,敏感的凌晨兩點,我應該不是遇到阿飄吧!

 

一個身材高聎的男人就筆挺挺的站在我眼前,全身穿著白色運動服,頭上戴了頂白色運動帽,手裡還提著二袋便利商店物品,似笑非笑的正看著我,從他身旁散發出來的感覺,我只覺得這個人不正經。

 

而那笑容,很礙眼。

 

我突然想起來,這男人就是傍晚,我要去接采雅時,一直盯著我看的陌生男子,當這麼久業務的我,眼力當然訓練的很不錯,見過一次面,我幾乎就能記住。

 

結論是,又是一個吃飽太閒的傢伙。

 

    我懶得理他,無視於他的存在,舉步往前走,才剛走過他的身旁,他就在我的背後冷冷的說了一句,「這是讓我見識所謂的過河拆橋嗎?」

 

        什麼?過河拆橋?我何凱茜就是禁不起激,猛然回頭,表情不悅,口氣更不好的說:「先生,你貴姓?我不記得我有認識你這座橋!」

 

        他走到我面前,帽沿往上拉了拉,露出他有個性的臉龐,右臉有一個約五公分長閃電的疤,淡淡的,因為站的很近才有辦法看的疤,這個疤並沒對他造成威脅,反而讓他的五官更有魅力,但,這不是重點,我真的不記得自己有認識這位哈利波特的親戚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你誰啊?」以為拉高帽子露出臉,我就會認識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他笑了笑,眼睛彎成了弧線,「像我這麼帥的臉,看過的都很難忘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原本覺得看到這樣的笑容,算是我眼睛的福利,就在他講了這句話,馬上破碎,我的耳朵痛死了,這麼不要臉的話,真的有人敢說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像你講話這麼不實在的,我應該不認識。」說完這句話,我轉身離開,跟這種無聊的人再繼續抬槓下去,我才真的很無聊。

 

        「昨天才巴著要我收留妳一夜,現在馬上翻臉不認人啦~」他的聲音又在我背後響起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所有的記憶馬上朝我襲捲而來,他是昨天晚上pub的那個男人,那位收留我住飯店還買蠻牛給我的關先生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回過頭,很不開心的說:「你早說啊~我昨天隱形眼鏡掉了,根本就看不清楚你的樣子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「喔~我以為是妳故意裝作不認識。」他訕訕的說,臉上的表情令人很想發脾氣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一步做二步的衝到他面前,對他吼著:「我是那種人嗎?」拿出錢包,抓了幾張鈔票遞給他,「昨天飯店的錢還你,我才不要欠你人情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他推開了我的手,瀟灑地把手上的提袋甩到背後,接著往前走,把我留在原地,用著非常欠揍的語氣說:「可是,我喜歡人家欠我人情。」

 

        聽到他這句話,我更是火大,跟在他身後,「你這個人怎麼這個樣子?還你啦~」我更是要把錢塞給他,他東躲西躲就是不收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走到一間房子前,他開了門,馬上躲了進去,關門前還對我做了個鬼臉,真是個幼稚的痞子,快把我給氣炸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 地球怎麼那麼小?都遇到這些我不想遇見的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 等到我對上帝抱怨完,回過神才發現,這個幼稚的痞子,剛走進去的房子,居然就在我的隔壁

 

        意思是,他住在隔壁?

 

        但我記得他昨天有說過,他在台中沒有家,而且怎麼這麼剛好,我才剛住進來,他馬上就在隔壁出現?難道是,他跟蹤我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搖了搖頭,甩掉那些無窮無盡荒謬的想法。

 

        我想,志玲姐姐才會有這種煩惱吧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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